新年要买新衣,趁着商厦的“狂购物,狂送券”,我给自己买了一件又一件,过上几个新年都没有问题,可老公那里却还按兵不动。我帮他看好了一件牌子不错的外套,可他宣布,他要保持淳朴本色,不须讲品牌,去大卖场就行。昨晚,老公突生兴致,这位号称“只要穿穿大卖场里的衣服就行”的仁兄,忽然间应允跟我去商厦买新衣了! 走进商厦,热闹啊!满188送80券,诱人啊!铺面满是人,买东西仿佛不要钱,开心啊!走到目标柜前,先前看中的那件已断档,只好全场从头兜过。好容易看中了另一个品牌的一件外套,可是只有170号和180号的,“差一口气”,我家那位1米80的“有型青年”最好是穿175号的。兜了一圈,没看中别的。 就如此空手而归?不甘心!走到柜台试问小姐,在别的商厦可有你们的柜台?小姐热情相帮,给别的门店打电话。运气好,那里有。可是,那里不搞满188送80券的活动,岂不是不划算?二问小姐,可否帮我们从那里调拨一件过来?天助我也,那家门店有个女孩在和这商厦的男孩谈朋友,晚上关门之后,女孩会到商厦来找男孩一同下班,可以把衣服捎过来。外套价格795元,我们可获320元的赠券,可若等那女孩子调货过来,商厦大概也快关门,如何花掉赠券?难道改日再来?三问小姐,可否先开票买单拿券用券?小姐说,没问题。 换来了4张80元的赠券,如何花掉呢?首先,有了外套,最好再配一件毛衣。于是老公又买了一件休闲毛衣,170元,用掉两张券;其次,在等老公付款的时候,我在柜台遇到一对夫妇也买了同样的毛衣,她们有一张券,于是我厚着脸皮试问可否也帮我用掉一张?他们爽快地答应;最后剩下的一张,添五十元现金,给侄子买了一件羽绒背心。 那件作为派生这320元赠券的来源的衣服还在路上,可是衣款我们已经付掉,赠券我们已经用掉!心下想,媒体老是批评商家搞赠券活动是引诱客户循环购物、不断套牢,可是这种“计算”或“算计”又何尝不是购物乐趣的一部分? 买完衣服到B1买了一杯提拉米苏,然后去麦当劳吃薯条,喝可乐,等外套。 十点半,衣服准时送到。和老公相视一笑,像小时候写作文常用的结尾,“于是我们手拉着手,高高兴兴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