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户口可迁回本市、一志愿填报外地高校总分加20分,部分考生还能拿到一笔1000元的奖学金……昨天,市教委公布了对《2006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记者发现,除了许诺被外地全日制高校录取的本市考生,如户口需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毕业后均可以迁回户口并回沪就业等优惠政策外,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外省市高校若上海考生不足,“可一本降至二本分数线”择优录取;外地“二本”高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本批次的分数线上。今年,本市还将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第一、二志愿报考外地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在投档时分别给予第一志愿加20分、第二志愿加10分的优惠。
另外,凡第一志愿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高校,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第一志愿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非第一志愿填报而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本市考生在被外地高校录取后,还可申请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并向市教委学生处申请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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