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快乐男声”比赛的结束,张杰与老东家上腾娱乐的合约纠纷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昨天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召开预备庭。双方主要围绕60万赔偿金问题展开辩论,各执一词。法官与双方约定,择日进行正式开庭审理。
之前有知情人爆料说,一个星期前,上腾娱乐追加“要求张杰赔偿60万元的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有网友甚至曝光了“60万元明细单”。记者惊讶地发现,这份明细单与昨天上腾娱乐提供的证据完全吻合。上腾提出张杰需承担2004年我型我SHOW项目制作成本中所占的20%,但张杰的代表律师认为,型秀的制作费用不该由张杰承担,而且张杰对节目是有贡献的。上腾律师则举例说明,尚雯婕和周笔畅之前跟天娱公司解约,她们承担了超女1000多万元制作费用的50%,上腾提出的20%已经再减半了。
至于发行唱片的亏损数字,张杰方也专门找了有关部门审计,双方提供的数据也大有出入。至于第三条所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杰仍需向原告支付人民币54261.77元。”上腾方面表示,他们至今仍然把张杰视为自己公司的一员,每个月都在往其卡里打钱。提出如此证据后,上腾方面也再次表示公司不认可张杰单方面的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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