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各高校应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
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
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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