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认识了一位同乡学姐,这位学姐就是给人当“二奶”的,通过学姐的引导,她也走上了这条路。
她和一个男的签了一份3年的合同,合同里规定,程明每个周末和假期必须属于那个男的,而那个男的要一次性付给程明20万元,并且负责她在这三年内的一切日常费用。
程明说,她痛恨贫穷,更害怕贫穷,当时她只想著尽快摆脱贫困,没考虑太多。拿到钱后,她就按月给家里寄生活费,骗家里说自己找到一份待遇很好的兼职。但程明又说,钱虽然解决了她生活上的危机,但带给她的是更多的伤害。当了“周末情人”之后,她觉得自己很脏。
虽然同学们并不知道,但她无法在同学面前坦然处之,因此,她签了合同之后就搬了出去,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程明说,她很怕被学校和同学知道,整天提心吊胆,不敢和同学交朋友,拒绝一切男生的追求。虽然没有了金钱的困扰,但她过得并不快乐,因为大学四年她没有参加多少社团活动,没有真正的朋友,过得很孤独。那时她一心期待3年时间快点过去,快点结束那种见不得光的日子。
为了排遣寂寞,程明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学习上,后来毕业时以优异的成绩找了一份好工作。程明说,现在她回想起那段日子,觉得像一场噩梦,她为了钱出卖了肉体和自尊,让人生沾上了无法抹去的污点。虽然在很多人眼里,现在的她很成功,但她觉得并不能真正抬头做人。她很后悔,从一开始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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