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诸达鹤
晨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发出广告审查提示,对违规利用抗震救灾名义发布商业促销广告,或者发布虚假募捐等违法广告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近期上海工商部门在广告监测中发现,个别企业利用汶川大地震这一特殊的社会事件,打着抗震救灾的旗号推销自己的商品和服务,这是对无私奉献精神的亵渎,对灾区群众造成了情感上的伤害。
市工商局在提示中明确指出,严禁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将单纯的商业促销活动冠以抗震救灾的名义或与抗震救灾事件相关联;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构赈灾募捐事由、虚假打折、虚假促销等欺诈活动。地震发生后已为灾区捐款捐物的,可在商业广告中出现捐赠情况,但必须提交民政部门或其它法定公募受赠机构已接收相应捐款捐物的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发布各种义演、义赛、义卖募捐(包括按比例捐赠营业额)活动的广告,也必须提交相关协议以供查验,并在广告中标明受赠机构。未提供相关协议的,不得在广告中进行宣传。
另外,市工商局鼓励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创意、制作、发布含有抗震救灾、鼓励灾后重建内容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允许按规定出现广告主的名称和商标,但不得出现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及其他商业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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