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两人假借特奥会名义,与上海某文化传播公司签订合同在特奥会中进行宣传,收取7万元作为特奥会接待费用,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静安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静安法院将对这起本市首例冒充特奥会的合同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董某、朱某分别是上海某中医药研究院负责人和某通信公司市场部经理。今年4月,两人在明知2007年上海世界特奥会广告不收费的情况下,却以特奥会名义与上海某文化传播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委托该公司在特奥会中进行宣传工作,从中收取人民币7万元作为特奥会接待费用。
4月27日,该公司按约支付给朱某7万元。为搪塞对方,董某和朱某还私刻特奥会原用章使用于对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上。最后董某分得3万元,用于支付单位房租及员工工资,朱某分得4万元存入个人银行账户,通过银证通转账到证券公司炒股。
没过多久,该文化传播公司在用特奥会授权的名义为客户招揽做广告时,被特奥会执委会发现而案发。董某和朱某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承认广告授权一事未经特奥会同意,但出于贪念私刻了特奥会公章。两人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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